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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视不是电信增值业务
时间:2008-05-01 19:19:40  来源:世界娱乐报道  作者:不详  点击:

  针对近日手机电视国标之争,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新媒体研究所所长董年初撰文表示,其它标准被推选成为手机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国标技术方案的消息传出后,再次刺伤了广电人的心。他认为,移动多媒体广播标准一开始就是广电自己的事情,是广电部门主导的、地道的广播电视类业务,不是电信增值业务。 字串9

  移动多媒体广播是一项公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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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多媒体广播即手机电视业务。董年初在文章中表示,作为现有广播电视网络的延伸,是一项免费的公益业务,不是电信业圈钱的工具。其目的是通过先进的科学技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娱乐需求。因此手机电视业务和电信增值业务有着本质的区别,是地地道道的广播电视类业务。由广电部门主导广播电视类业务,并制订相关标准,是广电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权益所在。 字串6

  对于其中原因,董年初表示,从技术体制看,移动多媒体广播与传统广播电视的区别仅在于后者将接收终端延伸到了手机、PDA等移动终端,其余方面采用的仍然是完全意义上的广播技术。从实际需求看,广电制订移动多媒体行业标准,已经能够基本解决业务服务问题,重新大费周章去选举一个所为的国标,其实起到了欲盖弥彰的作用,其目的和用心不言而喻。从行业分工看,通信与广播是社会上客观、分别存在的两类服务行业,虽然两者的任务本质上都是投送信息,但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服务方式均不尽相同,否则国家何必还要分别设立通信与广播两种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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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市面上正在运营的手机电视业务,是基于GSM网络流量计费的模式,费用非常昂贵,是电信行业用来圈钱的手段,并不能满足大众移动收视需求。而移动多媒体广播则与之完全不同。其实我们广大消费者都被这先入为主的概念所误导了!广电部门有义务也有责任做好这项造福于民的工作,而我们的做法却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扣以了“部门利益”的帽子,实在让人感到非常痛心! 字串8

  所有标准都需要规模实验验证才能成为国标 字串6

  董年初在文章中称,国家标准的制定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在国务院批转的《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就有明确规定,“数字电视传输等重要的国家标准应经适当规模实验验证”。不论哪种技术在理论上如何先进,都不可以无视标准制定的一般规律、不经历规模实验验证就直接成为国标吧? 字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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